簡單勞動合同協議
合同必須清晰地規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履行的模式、期限和違約責任。小編給大家分享簡單勞動合同協議參考,方便大家參考簡單勞動合同協議怎么寫。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1
各地、市、縣人事局,各直屬單位人事(干部)處:
現將《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
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適應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使工勤人員的崗位設置、技術等級設置、聘用及待遇等更加規范和有章可循,特制定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
一、制定崗位規范的指導思想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競爭激勵機制和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工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勤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崗位規范的范圍和對象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含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在崗工勤人員(含合同制工人),均實
行崗位規范化管理。
三、崗位設置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設置要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和所需資格條件確定。
(二)崗位限額要控制在編制部門核定的工勤人員編制數以內。(三)工勤人員崗位設置由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提出設崗方案。設崗方案要明確崗位職數、崗位責任、崗位所需條件、崗位考核標準等。各單位的設崗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四、崗位等級設置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分為技術工人崗位和普通工人崗位。技術工人崗位設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和技師(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暫不設高級技師);普通工人崗位只設崗位,不設等級。(二)技術工人各崗位等級設置全省實行比例限額控制,原則上技師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5%以內;高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35%以內;中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35%以內;初級工崗位不設比例限額。
(三)各技術工種中技師和高、中、初級崗位比例限額由省人事廳統一下達給各地市和各主管部門。地市的由地市人事局統一安排使用,省直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使用(崗位比例限額另行下達)。(四)對確因工作需要,人員發生變化及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崗位比例限額的,可由各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
(五)對各工種技術等級崗位的考核評定,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設置技師崗位必須是國家規定允許設立技師崗位的`工種,技師崗位的設置需經省人事廳批準。對在不應設技師崗位的技術工種中評定的技師,工資不予兌現。
五、崗位等級考核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實行崗位等級考核制度。崗位等級考核分為確定崗位等級考核和晉升崗位等級考核。確定崗位等級考核是對新招收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技術工人進行的考核,
通過考核確定崗位等級;晉升崗位等級考核是對已取得初、中、高級技術等級擬晉升上一級技術等級的考核。
(二)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完成工作情況和技術業務水平。
(三)崗位等級考核按照崗位等級序列和工種類別進行,通過對相應崗位考核合格后發給《崗位證書》。
(四)各技術工種的崗位等級考核每年組織一次。全省技師和省直單位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由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地市的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地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六、申報條件
(一)技師崗位申報條件
1、取得本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在省、部級以上工人技術競賽中取得名次;
(2)在技術革新、技術發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級以上成果證書的;
(3)獲得市地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并保持榮譽的。
(二)技術等級崗位申報條件
初級工: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中級工:取得本工種初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高級工:取得本工種中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七、崗位聘用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實行聘用制。技術工人必須經過培
訓、考試、考核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后,聘用上崗。(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聘用要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和聘用合同的簽訂均按有關規定辦理。(三)加強對工勤人員崗位的管理,嚴格控制超崗位限額聘用,對解聘、低聘或自然減員等原因空出來的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用。
八、工資兌現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資兌現應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以本單位所下聘書為依據,本著聘什么崗位,拿什么崗位工資的原則,在聘期內享受相應的工資、補貼待遇。工資均從聘用的下月起執行。報批工資時,需攜帶《職業資格證書》、《崗位證書》及聘書等有關手續。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覆行。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并認真執行和完成生產任務。
三﹑工作時間
每天___小時,無固定休息日.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經雙方商定為每月___元。
2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的規定。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與乙方約定每月工資___元(已含提成費).包吃住.甲方于次月__日發放工資。3需扣乙方第一個月工資中的1000元作為工作押金,期滿后退還乙方。
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本單位制訂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
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依法賠償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內的經濟損失(半個月工資),(注:經營不善,本店轉讓,不支付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對本店造成經濟損失的或乙方違反保守商業機密的約定,應按國家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對用本店造成經濟損失的或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還應承擔其它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3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及郵政編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實行勞動合同制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設計、銷售崗位工作并履行崗位職責。
三、勞動保護的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并按國家規定配給乙方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6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單位,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每周休息一日。
3、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單位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實行月工資制,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的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登記,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乙方繳納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并負責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并由甲方代為繳納。
六、職業培訓
1、甲方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
2、乙方應積極參加職業培訓,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天便利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而雙方仍維持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及時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2、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但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9;,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①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②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有甲方出自脫產培訓一個月以上;乙方沒有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如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退還甲方培訓費)
八、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后,甲方應依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停?;蜣D移手續。如果乙方未履行應盡義務而導致政府和甲方規定的手續無法按期辦理,應由乙方完全負責。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都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一方可以向違約方要求支付違約金。當乙方半路自動離崗不干,工資余額全部扣除(無論是工作幾個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勞動合同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被甲方聘為天潤康園(東南區、西南區)維修工。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二、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甲方安排乙方承擔振泉怡園綠化景觀工程范圍內的綠化及花木養護工作。因工作或業務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具體內容和責任根據甲方崗位責任制和規章制度確定,乙方對此無異議。
三、勞動報酬: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____人民幣。調薪、獎勵、轉崗、跳槽后的工資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只是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無固定休息日,可根據天氣情況調整;
2、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理方案、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主動、負責、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并有權根據檢查和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負責人或當事人進行處罰或獎勵。如因乙方工作不力導致苗木死亡,乙方應自行處理
4、乙方負責苗木養護期間的澆水、施肥、除草、補種和修剪。此外,乙方應負責從現場檢查苗木情況。如因各種人為原因造成苗木損壞或異常,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進行相關處理,未能提前通知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自然終止;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
4、故意或過失給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勞動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工作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錄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
第6條員工應聘單位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7條員工應聘單位職位時,必須是未與其他單位保持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就業失業證、職業技能證書、工作年限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明材料,員工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任何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單位保留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第8條單位在正式錄用員工前,根據需要可以要求應聘員工接受健康檢查。
員工被錄用后,由單位為員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第9條單位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代辦暫住證、工資卡等事項的,在代辦完成后應及時歸還員工的證件。
第10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確定,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11條單位對員工進行職業教育和培訓,幫助員工提高職業道德素養和技能水平。單位將職工教育經費的70%用于一線職工崗位培訓。
單位鼓勵員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對實施就業準入的崗位,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員工只有取得相應工種的職業資格證書以后才能上崗。
第12條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可要求員工簽訂員工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工作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4條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員工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視為己閱讀并同意勞動合同內容。
第15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6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7條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日通知單位。
知悉單位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本條前二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18條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憑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19條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員工,發給員工勞動合同續訂意向書,員工應及時將意見反饋給單位;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21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員工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前辦理好工作交接,交還相關資料、文件與物品;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失業登記手續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2條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單位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安排員工作息時間。
員工用餐時間不包括在工作時間內。
第23條單位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24條員工加班加點一般由單位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請單位同意。
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進入工作場所逗留。
第25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的,單位可以安排員工補休。
第26條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27條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由單位統一給予安排;員工需要單獨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并在單位認為工作許可的前提下給予安排。員工對單位跨年度休假安排無異議的,視為同意。
第28條員工經批準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可請病假、事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29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0條單位根據崗位不同分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時工資制、年薪制,具體由合同約定或者協商確定。
第31條單位實行與單位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相適應的工資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員工工資收入。
第32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本人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并按國家規定的相應倍數計算。
第33條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工資每月25日前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單位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結清員工工資。
單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資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支付。
單位因生產經營問題,經員工本人、員工大會或者員工代表大會同意,可延期支付工資。
第34條單位直接發給員工工資的,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員工領取工資時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確認。
單位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的,向員工提供工資清單,員工在5日內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確認。
實行保密工資的,允許查詢本人工資情況。
第35條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單位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對員工進行懲罰的扣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扣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當年被扣款數額不超過全年獎金。
第3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瞻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單位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單位處罰的扣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單位勞動用工管理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在單位吃住產生的伙食費、水電費;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37條單位在招用員工之月起,為員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員工應當自覺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并提供相關證件、資料。
第38條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員工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39條單位向全體員工公布全年度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第六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4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己的情況下,應及早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4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工作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工作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單位合情合理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時間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原則上不會客,不打私人電話,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6)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單位環境衛生清潔;
(7)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單位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拿走或故意損壞單位任何財物;
(8)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電、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9)搞好單位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10)關心單位,維護單位形象,敢于同有損單位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第4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上級報告;
(5)非機城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6)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7)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8)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單位;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43條員工如發生工傷或者其他事故,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單位并協助單位辦理好相關手續。
第44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單位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單位秘密,更不準出賣單位秘密。
第45條單位商業秘密是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項。單位商業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單位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管理訣竅;
(7)董事會確定應當保守的單位其他秘密事項。
第46條接觸單位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單位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單位秘密。
記載有單位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47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和其他文書、音像資料,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48條未經單位同意,員工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單位同類的營業。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49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單位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頒發一次性獎金五種。
第50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單位,服從安排,成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1條對有下列業績之一的員工,除給予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一次性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對單位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對單位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害,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單位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有損單位利益的行為,使單位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單位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2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單位對違規違紀、
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扣款、警告、記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5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扣款5至50元,并可以警告1次;每警告2次視為記過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故曠工或雖打卡卻未正常上班的;
(3)無正當理由多次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4)不戴工作證或不穿工作服進入工作區的;
(5)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6)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7)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8)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9)工作時間在網上聊天、炒股、玩游戲的;
(10)工作時間未經同意會客,或多次打私人電話的;
(11)對客戶的態度較惡劣的;
(12)下班后不按規定關電、水、氣及關窗、鎖門的;
(13)浪費單位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14)非設備操作者,隨意操作設備的;
(15)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工作區參觀的;
(16)違反單位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7)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8)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單位的;
(19)在禁煙區吸煙的;
(20)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21)在宿舍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扣款50至100元,并可以記過1次: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正常調動或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的;
(2)工作期間擅離崗位,給正常生產造成較大影響的;
(3)瀏覽不良網站,導致病毒感染,給正常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4)在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的;
(6)違反勞動紀律和工作守則,給單位造成20__元以上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
(7)將單位內部的重要文件、帳本給單位外的人閱讀的`;
(8)對抗上司及其他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造成較壞影響的;
(9)無理或鬧,打架斗毆,影響單位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10)無事生非,挑撥離間,人為制造員工之間、員工與管理人員之間矛盾的;
(11)擅自撕毀或者涂改單位張貼的各類公告信息和通知的;
(12)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13)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視為勞動合同法所指的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1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日的;
(2)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程,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3)違反單位保密制度,泄露單位商業秘密,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者故意損壞單位財物,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與本單位管理人員及員工發生沖突被治安拘留的;
(6)1年內被記過2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經員工大會或者員工代表大會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
第56條員工違紀違規,認識態度較好,并有悔改表現的,可以減輕或免予處理;動機不良,認識態度惡劣,可以加重處理。
第57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懲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58條對違紀違規員工的處理,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意見,報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核或者備案,作出處理時一般應昕取員工本人申辯意見,處理決定須告知員工。
工會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向單位提出建議。
第八章附則
第59條本用工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或者依法修訂時,將通過公告的形式補充或者更新。
第60條本用工管理制度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數。
第61條本單位向每位員工發放員工手冊,,員工簽收或上墻公布視作己向員工公京。
第62條本用工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單位人力資源部。
第63條本制度經屆次員工代表大會或員工大會討論通過,并于發布之日起生效。
簡單勞動合同協議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要認真填寫用人單位的全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分公司負責人(委托代理人)應簽章,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有固定期限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不得超過2年)年,自20__年3或4月開始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聯系人:單位辦公電話(固話):
移動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所在地:
3、乙方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任選一種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填寫工作崗位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以下三項任選一項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其中,乙方工資為按實際情況填寫元/月。
2.甲方每月按實際情況填寫日支付乙方按實際情況填寫(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按實際情況填寫。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